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市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8〕116号)指导精神及结合连州实际,由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动态调整了《市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市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0月9至11月7日,共30日。
2.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向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来函请寄: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编股(邮编:513400)。
3.联系电话:0763-6678833; 传真电话:6678809。
4.邮箱:lianzhousbb@163.com。
附件:市政府各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rar
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